同样是追回配偶打赏的钱,为啥一个判驳回一个判支持?——盐城律师吴永荣随笔

全文朗读 · 云希 · 约 8 分 53 秒

先看成都的案子。住出租屋,公婆重病,孩子读书,丈夫跑货车养家,可妻子王某在直播间一年多打赏27万元。丈夫去法院起诉,要主播退还一半打赏款。9月,法院的判决下来了: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一分不支持。

再看江苏的案子,同样是配偶瞒着打赏32万元,几个月前江苏一家法院判了,主播退钱16万。

两份判决放在一起看,法官的思路非常清楚。


一、成都这案子,为什么一分都要不回

据成都商报报道,郭某以赠与合同纠纷起诉,请求主播返还打赏款的一半约13万元,平台和妻子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驳回的理由,归纳起来四点:

第一,直播是面向全网观众的公开表演,不是给某一个人的定制服务。打赏完全自愿,金额随意,符合赠与的特征——你情我愿,钱货两清。

第二,丈夫拿不出证据证明妻子和主播之间有不正当关系,也拿不出主播诱导、欺诈打赏的证据。

第三,主播不知道打赏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判决书里有句话说得直白:法律不能苛责善意第三人对交易相对方的财产权属及处分权限进行额外审查。翻译成大白话:主播收礼物,没有义务先查一查对方结没结婚、钱归不归自己管。

第四,平台该提示的都提示了,用户协议、充值协议里都有理性消费的提醒,没有过错。

所以结论是:有效赠与,主播不用还,平台不用赔。但判决书里还给丈夫留了一句“另行主张”——这句话不是客套,那是这场仗真正的下半场,后面细说。


二、江苏那案子,为什么主播退了16万

据江苏法院网公布的案例:丈夫张某背着妻子,两个多月里给一名女主播刷了约32万元的“钻石”。跟成都案不一样的地方,全在细节里。

不一样在哪?主播主动加了张某的微信,两个人私下聊天、视频通话,聊天内容被法院认定“具有明显情感互动特征”;再看他刷的钱,大量的“520”“1314”“10001”——这些数字是什么意思,不用解释。

法院把打赏分成了两段算账。

4月24日之前,正常看直播、正常打赏,一共3600多元:有效。这是正常的网络娱乐消费,法律不干涉。

4月24日主播加微信之后,那32万:性质变了。法院认定,这个阶段的打赏已经超越普通消费范畴,实质是丈夫为发展婚外情感、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赠与——既侵犯了妻子的财产共有权,又违反公共道德。用法律术语说,这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自始不发生效力。判主播返还16万余元。

为什么判还的是16万,不是32万?因为平台抽成50%,主播实际到手的只有一半,法院只判他退自己拿到手的部分。


三、三条分界线,决定你的钱能不能追回

把两份判决摆在一起,分界线其实非常清楚。

线一:看有没有“台面下的关系”。只在直播间里刷礼物、没有私下来往,属于公开打赏,一般认定有效;主播加微信、私下聊天视频、以情侣模式相处,性质就变了——这不是消费,是冲着婚外感情去的赠与。

线二:看钱是怎么刷的。金额零散、随手打赏,是娱乐消费;“520”“1314”这类特殊数字成串出现,就是维系感情的证据。江苏那个案子,特殊金额就是压垮主播的关键证据之一。

线三:看主播知不知情。主播对对方婚姻状况、资金来源不知情,法律保护这种善意;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保持不正当交往,赠与就撞上公序良俗这堵墙。

法律依据是2025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不需要证明到同居、重婚那种程度,只要证明这笔钱是冲着婚外不正当关系去的,就够了。


四、被驳回不等于认栽,下半场这样打

成都那份判决里“夫妻内部财产纠纷另行主张”这句话,是啥意思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上的“挥霍”。其结果要么离婚要么分割共同财产,最终结果可能就是家散了。


五、我的一点立法建议

前面讲的都是现行法律框架下法院怎么判、钱怎么追。但作为办理婚姻家事案子的律师来说,更关心的是这类案子,能不能少一点,最好别再发生。

大额打赏的背后可能站着一个不知情的家庭,平台和主播从每一笔打赏里抽成获利,却用格式合同里的“理性消费”四个字轻轻抹去自己的责任,风险几乎全甩给了对方的配偶。这种商业行为,有违诚信原则,忘掉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即企业从社会挣走的每一笔钱里,都应当包含自己对社会的贡献而不是毁灭。所以现行规则应当补上这一块。

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2021年《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要求:直播平台对打赏设置每日累计最大限额,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未经实名认证的用户不得打赏。一天最多刷多少,刷多了先冷静冷静、钱延时到账,反悔还来得及。这是一份行政指导意见,有必要将主播和直播平台对大额打赏者的风险提醒义务写进电子商务法。

一是主播的提醒义务。累计打赏超过十万元的,主播应当对打赏者作出适当提醒,劝其理性消费。为什么定在主播头上?因为主播是赏金的直接接受者,钱是冲着他刷的,主播一句“大哥大姐,理性消费,刷单应量力而行。”不到1秒钟的事,不增加任何负担。这是提醒,不是审查。面对一个已成家的明显异常的大额打赏人,接受者善意提醒一句,系诚信原则使然,而非强人所难。

第二条,平台规则提醒义务。平台规则应当用醒目字体提醒打赏者:“打赏资金来源合法,本人对打赏资金拥有完全处分权。”为什么要这样写?因为平台用户协议里的“理性消费”四个字,是藏在格式合同里的一句套话,充值的时候没人逐字细看,它提醒的只是别乱花钱,不管钱从哪时来、有没有完全处分权。把提醒放到明处,打赏者理性消费的理念自然增强,这种提醒可能使平台的收益减少,但可能使一个家庭免遭摧毁。

主播管口头,平台管闸门:大额打赏的累计金额,后台设一阈值就能识别,这在技术上不费吹灰之力。法律上对平台和主播科以适当义务,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安定,也有利于树立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行业之风。这不是对企业苛责,而是让直播业走得更远的规矩。


六、给所有家庭的三件事

1. 发现了别急着摊牌。先把账单、充值记录、平台消费明细导出来固定,特殊金额、私信记录尤其要留——这些是决定走哪条线的关键。

2. 分清两条路。只有打赏、没有私交的,走“挥霍”这条路:婚内请求分割财产,或离婚时主张对方少分;有私下情感来往、有特殊金额的,走赠与无效这条路:起诉主播或平台返还。

3. 大额支出两个人都要过问。不是不信任,是一旦出事,这些日常记录就是证据。

综上,把两份判决摆在一起,线其实划得很清楚:把打赏当娱乐,法律不管你;用打赏表达婚外之情的,配偶有权要回来。但我们更希望有一套更加完善的商业规则,让直播业更红火,让千万家庭更幸福,社会更和谐。


我是盐城律师吴永荣,婚姻家事、夫妻共同财产纠纷问题可以咨询我:18961991897,也可以访问网站www.lawyerwujs.com联系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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