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身亡获赔118万,消失30年的母亲分走31万,法院为什么这么判?——盐城律师吴永荣随笔

全文朗读 · 云希 · 约 7 分 25 秒

家里顶梁柱在外打工,万一出事拿到一笔赔偿金,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大多数人想的是:这钱是留给老人孩子的,得攥紧了。

可贵州天柱就有这么一户人家,钱到账了,麻烦也到账了——一个离家30多年、没看过孩子一眼的母亲,回来了,起诉要求分钱。

这事9月中旬经红星新闻报道后,网上的声音基本一边倒:30年不闻不问,人没了倒回来分钱,她也配?

我要说一句可能挨骂的话:法院判她分31万,这个判决,我给它点个赞。

桥是桥,路是路。今天这篇文章,就把这118万的分法掰开讲透——如果遇到这样的烦心事,你要懂得如何正确处理。


一、先说案情:一个家庭的两段婚姻,一场迟到30年的“分钱”

据红星新闻报道(原文见文末链接),贵州天柱县的杨某甲,早年和丈夫育有一子一女。丈夫去世后,她改嫁给了丈夫的弟弟杨某,又生下一个儿子杨某乙。

杨某乙两岁那年,母亲却离家出走了。此后30多年,她没回来看过孩子一眼,也没付过一分钱抚养费。孩子就是父亲杨某一个人拉扯大的。

2025年,杨某乙在外务工时意外身亡。人未婚未育,赔偿金一共118万元。

然后,消失了30多年的母亲出现了——不是来奔丧,是来起诉分钱的。

法院怎么判的?扣除合理开支后:母亲杨某甲分得31万余元,父亲杨某分得76万余元。


二、她凭什么有份?血缘不因缺席而消灭

很多人气不过的点在这:30年不管孩子,凭什么还能分钱?

这就得说清楚这笔钱的性质。死亡赔偿金,赔的不是死者的“遗产”,而是死者近亲属的损失——家里少了个人,少了挣钱的人、陪伴的人,这个损失是每一个近亲属的。

而“近亲属”的范围和“继承人”的范围高度重合:配偶、父母、子女,都在里面。

法律上有个很朴素的道理: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不因为不管不问自动消灭。你可以在道德上骂她不配当母亲,但法律上,她还是母亲。儿子不在了,她作为近亲属的受偿资格,就还在。

这就是我说的桥归桥、路归路:资格是资格,份额是份额。有资格,不代表分得多。


三、为什么只分三成不到?法官手里那杆秤在哪里

法院判得最精彩的部分,是分钱的理由。

我先问你一个问题:118万,家里几个近亲属怎么分?还是按人头平均分?

你去翻民法典,会发现法律只规定了死亡赔偿金该赔给“近亲属”,却没有一条明文规定近亲属内部怎么分。

这叫立法空白。法官不能因没找到对应的法条就把案子退回去,必须裁量。如何裁量呢?法理上有条路:参照最相似的规则来。民法典里,“家庭成员之间分一笔身后财产”最相似的,就是继承编——而继承编里恰恰写着这样的精神: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天柱县法院就是这么用的: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平均分,也不能照搬遗产分法,但要看三个东西——跟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经济上的依赖程度。

拿这三杆尺子量这对父母:

母亲,孩子两岁就走,抚养没出过力,钱没出过一分,30多年没见过面;

父亲,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老了只有这一个儿子,儿子没了,物质上精神上打击都是最重的。

一边是缺席30年,一边是独自扛起一切。31万对77万,这个比例,我认为裁量得公平合理,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惯例。


四、点赞之外,也要说句重话

判决定点在“分得少”,但有些账,法律也结不了。

杨某乙从两岁到成年,母亲一分抚养费没出。这笔账,本来儿子长大后是可以向她主张的——法律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欠下的抚养费,子女有权追偿。

可如今儿子人已经不在了,这笔抚养费,再没有人能去追了。

她当年近乎遗弃的缺位,法律已经通过“少分”给了评价;但道德上这笔账,判决书替儿子算不清。法律给了她一个母亲的份额,而她没有履行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但母亲为何在孩子两岁时出走了,这里的苦楚外人无从知晓,不好评说。

这也是这个案子最让人唏嘘的地方:118万能分,30年缺席的亲情,补不回来了。


五、如您遇到这样的烦心事,拿到赔偿金,建议先做三件事,可以省掉九成纠纷

第一,列清楚权利人名单。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人是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谁有权分、谁是垫付丧葬费的,先列出来,别按“谁哭得凶”定。

第二,坐下来签一份分配协议。人还在悲痛里,钱的事更要白纸黑字。谁分多少、什么时候到账、丧葬开支怎么扣,写清楚,签字。记住大原则:不是平均分,是谁跟死者共同生活紧密、谁尽了义务、谁依赖深,谁多分。

第三,留好“共同生活”的证据。这一条最容易被忽略:长期照护的记录、医药费票据、转账凭证、邻居证言,都是将来证明“我分得多是应该的”的底牌。天柱这个案子里,父亲能多分,靠的就是30年独自抚养的种种事实。


写在最后

这个判决好就好在:它没有顺着情绪,把缺席30年的母亲一分不给;也没有冷冰冰地按人头平分。它用“少分”告诉所有人——义务不是白尽的,缺位也不是白缺的。

法律保护每一个人近亲属的资格,但把更多的份额,留给了那个30年没有缺席的人。

这就是公平。

(本文案情据红星新闻记者蒋麟报道《女子改嫁小叔生子后离家30余年,儿子务工身亡获赔118万元,她现身起诉分割赔偿金》,澎湃新闻转载链接: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4074997 ,人物均为化名;本文仅为个案法律分析,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法律事务的意见。)


我是盐城律师吴永荣,专注婚姻家事与民间借贷纠纷。如果您身边有赔偿金分配、遗产继承的难题,欢迎咨询:18961991897,也可以访问网站法律师助理。

赔偿款在配偶、子女、父母之间怎么分,盐城律师常见问题 里写得更直白,也可以转给家里人看。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